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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31日丨*ST京蓝(000711.SZ)公布,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哈尔滨中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黑龙江华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