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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家银行被罚(主题)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 张文章)近日,中国人行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先后发布十多则行政处罚信息。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泉州银行等13家银行机构因存在“发现假币而不收缴”“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审慎”等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罚款,5名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罚款。
经查,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6项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发现假币而不收缴;对外付出残缺、污损人民币;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投诉进行正确分类;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提供部分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2023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决定对该村镇银行予以警告,并处罚款48.3万元。时任该村镇银行财务运行部总经理雷婷对该行“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罚款2万元。时任该村镇银行副行长苏剑锋对该行“未按规定时限报告大额交易”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处罚款1万元。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存在“办理经营性物业贷款不审慎”“违规审批同意所辖支行向建筑施工方发放贷款用于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事实,6月21日、6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银保监分局(以下简称泉州银保监分局)先后两次对其处以30万元罚款,合计60万元;泉州银行晋江支行存在“未审慎发放法人按揭贷款,部分贷款被挪用”违法违规事实,6月21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泉州银行晋江青阳支行存在“违规向建筑施工方发放贷款用于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违规事实,6月27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泉州分行)存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统筹使用”违法违规事实,6月27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分行处以35万元罚款;中信银行泉州石狮支行存在“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违法违规事实,6月26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支行处以35万元罚款;中信银行泉州东湖支行存在“办理融资租赁项下信用证开证前调查不尽职”违法违规事实,6月26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
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小微企业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数据错报”违法违规事实,6月27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农商行处以30万元罚款。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小微企业贷款数据错报”“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事实,6月21日、6月27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先后对该信用合作联社处以30万元、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曾俩聪给予警告;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百崎信用社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贷后检查不尽职,部分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违法违规事实,6月27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信用社处以30万元罚款;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屿头分社存在“虚增存贷款”违法违规事实,6月27日,泉州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分社处以60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8507.06元;对相关责任人郭如阳给予警告。
三明市大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违规发放虚构用途流动资金贷款”违法违规事实,6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三明银保监分局决定对该信用合作联社合计处以11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廖世星给予警告。